运用GPS 长途客运变被动监管为主动防预

2011-08-19 17:17:58

       浙江省开化县公路运管所积极引导客运企业推广GPS行车监控系统,维护和确保客运市场的稳定和行车安全。目前开化县营运客车、旅游客车、危货车、出租车实行24小时GPS监控跟踪管理。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新出厂的 “两客一危”车辆,在车辆出厂前应安装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在为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时,要检查车辆卫星定 位装置的安装和工作情况。凡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新增车辆,交通运输部门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2012年1月1日起,现有车辆未达到文件要求的,暂 停年度查(审)验。

       近期,按照以上规定,各省在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文件中都将GPS的安装和使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GPS到底在运输安全中扮演一个怎样的角色,如何让它真正发挥作用,记者带您一探究竟。

       两个前提:车辆终端和监控平台

       让GPS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车辆安装以及信息监控平台建设是两个必要前提,自从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目前各省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这两项工作。

       湖南省运管局计划于今年年底前,建设省级交通运输部门重点营运车辆监管平台,由各运输企业的监控平台提供相关数据,实现与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 联网,并向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开放数据传送,为政府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加强动态监控提供有效技术手段。

       甘肃省积极推进省、市(州)、县(区)三级营运车辆动态信息监管平台建设,目前,监管平台硬件设备已进入招标程序,监管平台软件已完成部署并正在进行试用。试用结束后,将全面展开监管平台应用培训、企业监控平台及车载终端升级改造工作。

       河北石家庄全市95辆长途卧铺客车近期将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省、市监管平台,实现24小时动态监控。每辆车的监控系统包括四个摄像头:一个在方 向盘上方,监控司机是否中途随意停车;一个在驾驶座位上方,监控司机是否存在超速等违规驾驶行为;两个在车厢,监控是否存在超员、客货混装等违规现象。

       双管齐下:企业监控和行业监管

       一切准备工作都是为了GPS真正发挥安全监管的作用,其实近些年来,很多运输企业及运管部门已经开始这方面的探索和应用,再次重申,只为加强落实。

       在这一环节中,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是关键。通过车内的摄像头,企业的监控平台可以不分昼夜地实时对入网车辆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监控人员一旦发现入网车辆 有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就立即向其发出警告或指令加以纠正,并对每一次监控过程进行记录备案,作为日后考察的凭据,进行宏观统计和分析。

       而行业主管部门则通过联网联控,监督企业是否履行了监控职能,如果发现某一单位的车辆长期处于失控状态,则可以推断某公司监控不利,反之,则可见监控有效。

       据了解,为确保GPS监管到位,山东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求,各道路运输企业必须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各市运管机构明确专 职人员负责GPS监控,及时调度辖区内企业监控平台的工作状况,每月通报企业平台监控时间和车辆在线率,对不能正常实时监控的企业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 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加强对市运管机构GPS平台的监管,省平台每月通报各市运管机构GPS监管情况,并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破坏监控终端、违 规关停终端的驾驶员由所在企业责令其脱产培训,情节严重的,由运管机构取消其从业资格。

       企业监控,行业监管,双管齐下,通过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建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体系,变“被动”处理事故为“主动”提醒警示。